英國經典:新聞事件行銷策劃案例

20 世紀的80年代,有一個名叫愛德華.勞埃德的英國人,他在德國萊比錫以保羅.朱利斯(馬口鐵事件製造者)這個名字,創辦了世界上第一新聞事件策劃公司。

愛德華.勞埃德認為,這個麻木的世界上再沒有比“新聞事件”更能夠神速有效地推銷“資訊”了。

一次“車禍”,一場“詐騙”,一起“糾紛”,甚至自然界的每一種天災人禍,都是可被借來進行宣傳推廣活動的。正是基於這種“謬論”,勞埃德成立了奇特的“保羅·朱利斯公司”專門設計和製造任何有利商品促銷和名人包裝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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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承攬書面、畫面、招牌廣告,也不接受電視、廣播類廣告業務,也就是說,公司為客戶設計的每一個廣告,都必須是一次具有可操作的、能夠震動社會的“新聞事件”。

公司成立時,最重要的當然是先推銷自己的公司,保羅·朱利斯公司也為此懸賞,只要是公司的員工,誰能想出直接有效的推銷手段,誰就能問鼎副總裁寶座。

當時,幾乎所有的公司職員也都在思考著有什麼方法將公司在短期內包裝好,推銷出去。

結果最後還是愛德華·勞埃德自己發揮了才華,當時勞埃德沒有花一分錢為公司做廣告,他僅僅派自己的副手冒充保羅·朱利斯的後裔到法院去告了公司一狀,控告保羅.朱利斯公司侵犯了他家族的名譽權。

作為公司的創建人,勞埃德被傳上了法庭。

勞埃德風度翩翩、彬彬有禮,法庭成了他闡述公司宗旨、業務特點、性質的新聞發佈會現場,成了他講解新聞事件策劃理論的課堂。

期間,他還接受三家電視台的採訪,表示了自己對保羅.朱利斯家族的尊敬和愛戴,決心繼承和發揚保羅·朱利斯的商業精神。採訪實況在黃金時間播出,用勞埃德自己的話說,這些都是免費的,也是合法的。

法院結案時,勞埃德主動要求承擔所有訴訟費用,包括“原告”的旅行和食宿費,並付給“原告”200 萬馬克的署名權。

就這樣,官司了結了,勞埃德和他的公司成了這一年度萊比錫最受關注的新聞和話題。

當他的副手將他“贏得”的200 萬馬克送還給他時,他實際上為推銷自己的公司,只花了6000 馬克的訴訟費,只相當於當時電視台黃金時間2 秒鐘的廣告費用。這一策劃後來被許多人認為是世界上最成功、最有效、最省錢的一次經典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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